按照教育部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》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》等要求,省教育厅组织对2024年提出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的县(市、区)进行了材料审核、质量监测、社会认可度调查和实地评估。根据督导评估结果,有26个县(市、区)基本达标,拟向教育部申报参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。